您的位置:高级审计师 > 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 > 正文

2023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流程|材料

2023-07-04 08:39:14     来源:贝考网校     
高级审计师视频课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

7月4日(周二)7月17日(周一),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进入“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根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

7月4日(周二)7月31日(周一),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缴纳单位进行审核。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需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办事”之后点击进入“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后评审服务机构将进行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机构审核

7月8月,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申报人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人答辩评审

在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等要求的情况下,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预计在11月9日至10日举行,答辩具体安排将由评审机构通过网站发布通知或短信通知等形式告知申报人。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才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结果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颁发电子职称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2023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使用。法人或个人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法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模块,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二、上传材料

1.相关证件:申报人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中级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2.相关材料:申报人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考核结果、中央在京单位委托评审函等。

3.其他按要求需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
贝考网校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贝考网校微信咨询

24小时微信服务

学习中心学习中心:立即听课

微信咨询微信咨询:微信咨询

课程支付课程支付:支付方式

©2001-2024 贝考网校 www.bekao.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贝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公安部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0487号 备案:京ICP备2022025831号-1号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