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核 对 要 求 |
| 1 | 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 3 | 申报表可在职称服务系统自动生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或签名章),加盖单位公章。 |
| 2 | 审计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 3 | 在职称服务系统“相关表格”栏下载,请单位负责审计工作的部门审核盖章,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或签名章),加盖单位公章。 |
| 3 | 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自荐综合材料 | 15 | 打印件,本人亲笔签名。请单位负责审计工作的部门审核盖章,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或签名章),加盖单位公章。 |
| 4 | 著作、论文、科研课题报告 | 16 | 主送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15份 |
| 4 | 其他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 | ||
| 15 | 论文目录:15份 | ||
| 上述材料除论文原件外,均需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合作完成的应提供主编或出版社出具的作者写作分工证明。 | |||
| 5 |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表),审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业务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审计高端人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审计专业人员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参加评审公示材料,委托评审函(中央驻沪单位) | 1 | 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送材料时携带相关原件以备验证。 |
| 6 | 担任审计组组长或主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和分项目主审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复印件按审计项目时间顺序装订,请单位负责审计工作的部门审核盖章。 |
注: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正面贴上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