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审计局,厅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5〕153号)精神,现就做好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含临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青单位、民办机构、驻军幼儿园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审计专业科目。两个科目须同时完成。
(一)公需科目。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科学精神、法治思维、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团队合作建设等综合性基本知识培训,普及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国家安全治理、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自然教育、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教育等通识知识。
(二)专业科目。围绕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紧扣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和绿色算电、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部署要求,结合审计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以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学习。
三、培训方式
(一)公需科目。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学员登录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https:∥www.qhce.gov.cn)自主学习。
(二)审计专业科目。采取线上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主要采取线上学习。2025年审计专业科目由青海大学、青海开放大学承办,学员登录:青海大学网址(http://qhzj-p.webtrn.co/);青海开放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www.zgzjzj.com)、青海开放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网(http://www.qhzjxxw.com)、青海开放大学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qhzj.chinahrt.com/)学习相应的专业课目,不再举办集中面授培训班。
四、培训学时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审计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不结转不顺延至下一年。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含正高)职称时,分别提交自2020年以来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不连续计算,但所提交的每一年度的学时须同时达到当年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参加各类考前辅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法宣在线”等培训不计入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报名缴费及学习
学员首次登录学习平台,需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并登录后在线缴纳培训费,即可根据需要自主选课学习。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强化学习效果质量,杜绝“走过场”的行为和现象,确保各类学习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落地落实。
(二)培训人员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专业课备案、提交学时申请、审核审验学时、学时管理等工作。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精神执行。
(三)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遇到的网络技术问题,请与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老师、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144626、6106493;青海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169226。
青海省审计厅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