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各市、县(市、区)审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的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用人单位登录”-“法人登录”后,进行注册。
(二)授权审核。注册完成后,首次登录用户,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PDF 扫描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到 12333 短信提示。
(三)业绩档案审核。用人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档案进行审核(业绩档案如未完成审核,申报人员将无法进行职称申报);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
(四)申报资料审核。单位逐条逐项对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及时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按钮,并录入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所在地审计部门审核。
二、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审计部门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进行资料审查。
(二)点击“收费设定”,对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默认的“收费”选项进行更改,评审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提供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并注明需修改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查通过”,全选审查通过人员,点击“审核推荐”,提交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五)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提交市级审计部门审查、人力社保部门复审。(如果是市直单位,直接提交所在地市级审计部门审查、人力社保部门复审;省直单位或中央部属在浙单位,直接提交浙江省审计厅审查)。
三、审查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责。
(二)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以及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通过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用人单位用户操作手册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doc/002.pdf
用人单位用户操作视频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nGmww09NRZZP6rF1Ud35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