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反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问题
1.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审计方法和步骤:审查单位公务出差活动,并查找相关佐证资料,看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查看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公款出国(境)等活动的佐证资料,看是否存在变相旅游的情况。
定性依据:《济宁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济财行[2014]5 号)第三条“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需移送;不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依据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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