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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23高级审计师案例题专项(四)

2022-10-09 20:01:05     来源:贝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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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审计案例分析专项

本案例称的矿产资源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区域藏于地下或露于地表,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包括固态的(如金、铁、锰、铜、石灰岩、稀土等),液态的(如石油、油页岩、汞等)、气态的(如天然气、二氧化碳和氦等)。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一)审计思路。

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重点关注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应关停仍在开采等问题,破坏性开采造成大气、水源和土壤污染问题和损毁自然景观、植被问题、诱发地质灾害问题,客观分析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矿产资源保护责任总体情况和结果,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计内容。

1. 矿山生态环境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发文成立了领导小组、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看是否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审批和招拍挂制度;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结果运用等制度);看是否履行矿产资源监管执法责任,是否建立健全了各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执法检查台账等。

2.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秩序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和无证开采情况,违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非法倒卖探矿权、采矿权,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等问题。

3. 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看是否存在超过核定总量控制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

4. 限制或禁止开发有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看是否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同时,关注已有开发活动是否逐渐有序退出并及时恢复生态环境。

5. 矿山开采监管情况,看有无在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破坏自然生态景观问题;看是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存在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乱挖滥采,破坏或浪费矿产资源问题,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诱发地质灾害问题;看矿山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6. 矿山资源税收取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减缴、免缴问题。

(三)审计方法。

1. 收集资料审查分析。收集与矿产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相关会议纪要、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目标责任书、责任追究办法等资料及管理台账,了解掌握矿产资源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 走访座谈了解情况。选取规划、国土、林业、环保、税务等有关部门座谈,了解掌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证审批管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矿区规划利用情况;矿山资源税的缴纳情况。走访矿山企业和周边地区人员,了解掌握矿山企业运行情况和周边环境情况。

3. 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查找线索。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图、矿山企业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和登记的矿山企业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问题线索。

4. 加总计算对比分析。在审核各矿山企业销售量真实性基础上,对其进行加总计算,与核定开采控制总量进行对比分析,核实开采总量控制的情况。

5. 现场踏勘重点核实。深入矿山企业实地调查了解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矿渣尾矿堆放情况、矿山关停情况、周边土壤污染情况,重点核实上级交办、网络舆情、群众举报等案件的整改情况。

6. 抽样检测锁定证据。选取部分矿山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和附近的河流、水库,对其土壤和水质进行检测,锁定相关证据,确定受污染的程度。

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一)审计思路。

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矿山生态环境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矿山生态环境未得到改善、危害程度未得到减缓、污染继续加重等问题,客观分析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总体情况和结果,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计内容。

1.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看是否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看是否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是否将考核指标分解落实。

2.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看新增矿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造成的土壤、水资源等环境污染问题。

3. 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含矿山企业负责项目和国家财政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看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按期完工、是否到达预期效果。

(三)审计方法。

1. 收集资料审查分析。收集分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审批文件、资金计划、施工监理签证、验收记录和报告等资料,看是否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是否将考核指标分解落实,是否存在主管部门不重视、项目资金不到位等造成治理规划未按计划实施等问题。

2. 走访座谈了解情况。召集国土、财政、发改、矿山企业和施工单位座谈,走访项目建设周边群众,了解项目资金、项目施工、竣工验收情况和水、土壤、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变化情况。

3. 现场踏勘重点核实。重点核实生态恢复面积、土地复垦面积,看是否存在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未达标等问题。

4. 抽样检测锁定证据。选取土地复垦项目部分矿山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和附近的河流、水库,对其土壤和水质进行检测,看土地复垦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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